信息服务产业是提高信源与信宿之间信息传递效率的产业的集合,是涉及信息生产、信息存储、信息传输、信息加工与信息使用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近些年做信息服务的企业越来越多,对SP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代办服务也就有所增长。
发展信息服务业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战略选择,是建设创新型囯家的迫切需要,关系到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关系到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目标的实现,这个是SP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代办业务的基础。
但是,由于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速度快、拓展领域广、研究视角多等原因,其统计和分析的分类标准一直没有形成共识。
理清信息服务产业的研究范围,首先要从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的基础入手,这也是开展SP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代办业务的基础。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认为,目前关于信息产业划分大致有三个口径,其中的中口径是在小口径基础上拓宽了与国际比较的内容,更加科学和实际,其范围包括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于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等五部分内容,但需要注意是的SP和ISP完全是两码事,可见如何界定ISP业务的覆盖范围。
信息服务产业主要包括以上五部分内容的后三部分,即电于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等,这些业务都是SP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代办的服务对象。
为了体现信息相关产业的特点,本规定按照电子信息活动的同质性,对与信息相关的行业小类进行了重新分层和组合。同时,为了体现本规定与国民经济行业的一致性,其所有类别的名称和代码,均采用《行业分类》的原名称和代码,由此可见SP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代办的市场前景还是不错的。
信息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了提高信息服务业相关数据的行业性和专业性特点,同时考虑到国家统计局信息发布的频率以及相关数据的获取情况,本报告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基础上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口径,把信息服务业的研究范围做了一些调整。
主要调整的是其中的第二大块内容,即把统计局“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调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软件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产业”的统计范围包括:软件产品收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收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收入、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和IC设计收入。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就是企业进行SP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代办后收入的目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