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材料符合管局规定且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
3、申请的公司要最大化的符合许可证审批要求,申请的公司应确定是否符合IDC/ISP资质要求。
4、在确认了符合相关申请要求后,进入技术评测环节。评测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要求的60天内。申请的公司技术评测申请可以分好几步提交,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提交,各项评测分别按顺序排队进行。如果哪一项评测未通过,修改好后,可再次提出评测申请并重新等待。评测结果可及时查询。
5、技术评测全部通过后,申请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跨地区申请”或“省内申请”,并提交IDC或ISP业务的申请材料。其中跨地区IDC或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省内IDC或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