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网文的审批部门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
二、文网文审批申请要求: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5、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三、文网文审批送审材料:1、申请书,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5、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6、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四、文网文审批流程:1、文网文的初步申请先通报送省文化局;2、经过省文化局审批后,直接报送至文化部;3、经文化部复审后,提出审批建议,或直接审批;4、审批后返回省文化局,下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