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数字处理技术、数字内容分类和应用的概念给出如下数字内容的定义:数字内容是将数据、图像、文本、音频、视频等形式的内容通过数字技术进行处理、编码整合应用的产品和服务的总体。它构成了CDN业务的基础,同样也是CDN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牌照办理的基础。
它可以0~1序列存储在如光盘、磁盘、存储器等物理载体上,并通过网络等手段传播和交易,可在各类电子终端解码回放,是数字媒体技术、互联网应用与文化创意产品结合的产物。
数字内容产品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低成本、无失真复制,这是数字内容产品最重要的特点。这也是数字内容容易传播的特征。随着CDN业务的兴起,数字内容在网络内被分发给众多用户浏览,产生了大量需求,构成了企业进行CDN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牌照办理(http://www.yanhuangzixun.com/),开展CDN业务的起因。
数字内容都是通过不同的编码规则把内容源码和纠错编码、压缩编码、应用层编码、版权编码等按规定的规则交织在一起而形成的0~1序列,因此具有保密性、封闭性强,有利于防盗版处理。
数字内容普遍具有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是公共物品的内在特性,是指某个个体的消费活动不会影响到其他个体的消费。数字内容产品的这一特点,使其必须通过制度或技术性的设计才能具有排他性。
由于数字内容具有无损耗性,如果没有技术处理手段,消费者购买之后,通常不会发生重复购买活动,如CD。数字内容产品大多具有正的或负的外部性,或兼而有之。如聊天软件随着使用人数的增加,其价值将迅速增大,关于这点可以在CDN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牌照办理其他文章中进一步了解。
数字内容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多或少地丧失一部分甚至全部价值,尤其如新闻、证券信息等。
体验性与耐用性导致数字内容产品具有“信息悖论”的特点,即只有当消费者通过体验并认定其价值后,才会作出购买决定;然而,一旦消费者了解了产品的内容,根据产品的耐用性,消费者就无须再次购买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