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CDN服务的企业众多,许多企业从内容提供、内容集成、平台建设、硬件终端等各个环节涌入该领域,寻找发展机会,2012年也被业界称为“互联网电视发展元年”。目前市场上仅机顶盒厂商的网络高清播放器、网络高清电视机顶盒品牌不少于30个,他们自行组织内容和应用吸引用户,从终端制造向服务领域渗透;终端、内容质量参差不齐,市场比较混乱,节目内容以免费为主,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更多相关知识:http://www.yanhuangzixun.com。
2011年 10月广电总局发布《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在集成播控、内容、业务运营、地域范围和终端管理等方面对 OTT TV运营提出明确要求,并陆续颁发7张集成牌照,如表15-1所示,希望通过集成播控平台,实现对OTT TV的可控可管,如果开展ISP业务,需要了解以太网标准。
目前,国内的O CDN服务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两种。
以百视通、华数为代表的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方,希望从内容集成、EPG、平台、终端等全面控制互联网电视业务。如近期百视通以“BBTV 网视通”作为独立品牌运作,并推出自己的智能机顶盒,希望控制内容、控制应用,加强在CDN服务终端方面的优势。
以优朋普乐、乐视网为代表的互联网视频公司,通过与集成牌照方合作,以丰富的内容吸引客户,始终保持与院线、DVD、电视台等传统发行渠道在发行时间窗口上的竞争力;在终端方面,广泛与机顶盒厂商合作,为其提供内容、技术和CDN资源。
(2)无集成牌照方参与的OTT TV运营
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高清播放机等设备厂商,为扩大终端的销量,在与牌照方合作的同时,也在自行组织内容和应用,吸引用户;还有一些设备厂商没有与牌照方合作,直接抓取互联网内容,没有质量保证,面临版权和监管风险。
首先,对于互联网视频来说只要网络可达,视频就应该是可观看的,因此,OTT的传输协议HTTP也应该能用于直播内容的传输。但是在目前看来HTTP协议作为互联网VoD的传输解决方案已经很成熟,但是这种方案对于实时的直播并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