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阶段,开始在管理和信息系统应用领域应用。
其实早在20世纪30年代末熊彼特将竞争视为“一种创造性破坏的过程”,认为市场与厂商都需要以商业模式创新来获取熊彼特租金,揭示了商业模式的内在经济动因。但商业模式研究文献的迅速增长却出现在90年代电子商务产生以后。
本文认为,熊彼特“破坏性创造”理论提出以后相当长的时间段内,由于技术和竞争环境的原因,尽管战略管理和市场营销的理论得到较大的发展,但传统的商业模式相对稳定,没有实质性的变革,因此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而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变革,促使新的ISP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商业形态出现,一些企业以新的商业模式和形态出现并取得竞争优势,一些企业则因为坚持老的商业模式而衰败。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大量网络形态的商业—电子商务对传统的商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才促使商业模式的研究不断喷发和深化。
大量的学者就什么是商业模式展开了相应的研究,基于不同的视角和观点,对于什么是商业模式,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样在isp领域也要进行商业模式的研究,见办理ISP资质需要准备什么。国外关于商业模式的典型定义主要如下:
Timmer定义商业模式为产品流、服务流和信息流组成的体系结构包含各种商业参与者和他们角色的描述、各种商业参与者潜在利益的描述、收入来源的描述等三个要素。
Venkatraman认为,商业模式是虚拟组织在顾客交互、资产配置和知识利用这三个方向上的架构。
Mayo定义商业模式为创造和维持竞争优势,对相互依赖的核心元素进行系统的设计。在战略层的定义强调公司市场定位、组织边界内的交互和增长的机会,关心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